厂房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若因拆迁公司要解聘员工要如何做呢?

法制法律网   2023-04-26 16:43:16

一、厂房拆迁补偿要分给员工吗,如何补偿员工

厂房要拆迁,征收方除了对厂房进行补偿外,还应对公司员工进行补偿。

若因拆迁公司要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厂房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2、厂房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损失费;

①预期利益损失

②违约的损失

③财务成本

4、装修附属物;

5、机器设备;

6、搬迁费用。

三、《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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